孕妇血糖高!
了,我们是双胞胎。从第四个月开始我们一直每月监测血糖,在怀孕以前,血糖一直都是好的。怀孕后血糖才出现了变化,新近一次的血糖是这样的,餐前血糖为5.9,正常值为3.47-6.10,这是正常的,糖化血红蛋白也是正常的。但是餐后血糖高,正常值不超过8.10的,我们早上吃了2个菜包和一杯无糖的豆浆,餐后两小时血糖为10.54,已经很高了,上个月是10.34,这算不算是糖尿病了?要吃药吗?可以用什么药控制降低血糖?我们知道血糖高巨大危害,所以现在极其担心!求专家能给我们指点一下,谢谢。
-
回答1
我们邀请临床执业医师解答上述提问,您可以进行追问或是评价
-
张建国 医师
家庭医生在线合作医院
其他
中医科
-
孕妇血糖高容易得孕期糖尿病哦,而且生产后患糖尿病的几率也比一般人要大,你现在要注意自己的饮食啊,要均衡饮食。建议此时主要提供一个平衡的饮食既能有足够到营养能满足胎儿到生长发育和孕妇的需要。又不能因此血糖控制不好导致加重,必要时胰岛素正规的治疗
2015-11-16 16:32
-
-
回答2
我们邀请临床执业医师解答上述提问,您可以进行追问或是评价
-
李增沛 主治医师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五官科
-
根据你的情况,在怀孕的15-20周行唐氏筛选检查,20-28周行四维彩超进行检查,确定胎儿的情况,另外现在加强营养,在怀孕13-27周补充钙剂促进胎儿发育,
2015-11-16 20:40
-
-
回答3
我们邀请临床执业医师解答上述提问,您可以进行追问或是评价
-
崔立静 医师
中原油田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光明医院
一级
内科
-
根据你的描述,考虑是妊娠糖尿病,不必治疗,建议控制口服甜食即可,同时注意1:建议不要偏食.饮食尽可能多样化.多吃高蛋白优质蛋白食物多吃蔬菜水果。2:不要喝酒咖啡.不要接触有毒物质和辐射源.3:防止感冒等.忌辛辣食物保持良好的心态,4:孕后期建议口服金施尔康补充营养,对孩子的发育和您非常好
2015-11-17 01:30
-
-
回答4
我们邀请临床执业医师解答上述提问,您可以进行追问或是评价
-
史东岳
家庭医生在线合作医院
其他
全科
-
我也是因为怀孕血糖高,空腹正常,餐后尤其是吃了含糖的食物血糖可以高到10或以上,对胎儿不好,就非常小心了。医生说最好打胰岛素,但我认为胰岛素有很多不利因素:怕降低自己胰岛素分泌能力,每餐打针非常麻烦,怕产生低血糖,等等,就打算用饮食控制,还不错,饮食控制效果很好,方法是:买血糖仪随时测量自己的血糖值,总结出饮食控制经验:早餐特别注意血糖非常容易升高,把原来早餐一次吃200克牛奶和50克燕麦片分摊到起床100克后牛奶,1小时后100克牛奶和燕麦片,1小时后1个鸡蛋,后1点水果,这样血糖的高峰就不高了。睡觉前喝150克牛奶,加一点点无糖饼干,也有利于早晨血糖降低。午餐和晚餐如果米饭和油脂控制,多吃清淡蔬菜,血糖不会高。多喝牛奶保证营养,1天700-1000克。其实怀孕期间也不需要非常多的营养,反而不利于胎儿和自己。
2015-11-17 08:52
-
-
回答5
我们邀请临床执业医师解答上述提问,您可以进行追问或是评价
-
吴志全 主治医师
河北医科大学附属平安医院
二级甲等
儿科
-
高血糖除了影响母亲健康,对下一代的生长发育也构成严重危害。引起糖尿病除易引发孕妇感染、流产、早产、死产、羊水过多外,还会因母体血糖水平过高、体重过多增加而造成胎儿巨大,从而导致分娩困难,增加难产、手术产、新生儿产伤、产后出血发生的几率。孕期妇女最好在怀孕第18周和第32周到医院进行定期血糖测定,并及时到产科营养咨询门诊进行营养咨询。孕妇平时更应合理安排饮食,避免高糖食品,采取少食多餐,多食蔬菜、富含纤维素食品,注意维生素、铁、钙补充。水果的补充最好是在两餐之间,每日最多不能超过200克,并且在选择水果时应尽量选择含糖量低的水果,或以蔬菜代替,如番茄、黄瓜等,千万不要无限量吃西瓜等高糖分水果
2015-11-17 10:56
-
其他网友提过类似问题,你可能感兴趣
针对上述提问,推荐就医问药相关内容,希望帮助您更好解决问题
什么是低血糖症? 低血糖(hypoglycemia)不是一种独立的疾病,而是一组综合征。由任何原因引起的葡萄糖(简称血糖)浓度过低均称为低血糖症。正常人血糖基本稳定在3.3~8.9mmol/L(60~160mg/dl)的范围内。低血糖的标准不易界定。在不同的个人(或甚至是同一个人的不同临床阶段)都不相同。所以,应该以更具有生理意义的Whipple’s三联征来定义才合理:①具有低血糖相关的症状;②当时血糖值较低;③以上症状在血糖值同升后会消失。多数低血糖症发生在糖尿病患者,并与药物相关。非药物相关低血糖症中最常见的是原因不明的功能性低血糖症,其次为胰岛细胞瘤和其他内分泌疾病所致的低血糖症,肝源性或恶性肿瘤所致的低血糖症也不少见。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