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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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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飞 主治医师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三级甲等
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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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超声检查可分为三级: 、常规产前超声检查:包括早、中、晚期妊娠的一般超声检查。 2、系统产前超声检查:在妊娠20-24周进行。应当检查出致命性胎儿畸形包括:无脑儿、严重脑脊膜膨出、严重脑积水、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腹壁缺损以及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良以及成骨不全,此时要明确指出产科超声检查不可能发现所有胎儿畸形。 3、针对性检查。针对性检查应在胎儿超声检查基础上,针对胎儿及孕妇特殊问题进行特定目的的检查,如测量颈后透明层、胎儿神经系统以及心血管系统等更细致的超声检查。
2013-12-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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