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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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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敏丽
徐汇区虹梅地段医院
一级
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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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检查:血清转氨酶、总胆固醇正常,血清中绒毛促性腺激素亦正常。组织病理学检查:表皮角化不全,真皮上部慢性炎细胞浸润(淋巴细胞、组织细胞和嗜酸性粒细胞)。免疫学检查:直接免疫荧光和间接免疫荧光检查阴性。鉴别诊断:根据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无异常发现,可作出诊断。由于妊娠期瘙痒性皮肤病较多,妊娠性痒疹需与下列疾病鉴别。1.妊娠性瘙痒(pruritusgestationis):是妊娠期的无原发皮疹而以瘙痒、脱屑及黄疸为表现的一种皮肤病。2.Spangler妊娠丘疹性皮炎(spangler’spopulardermatitispregnancy):皮损多为散在的直径3~5mm的小丘疹,妊娠性痒疹的诊断伴剧烈瘙痒,皮损持续7~10天后即消退,再次妊娠时可复发。3.妊娠瘙痒性荨麻疹性丘疹及斑块(pruriticurticarialpapulesandplaquesofpregnancy,PUPPP)是一种常发生于初产妇妊娠末期的剧烈瘙痒性皮肤病。
2018-04-0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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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妊娠性痒疹? 妊娠性痒疹(prurigo gestationis)是孕妇在妊娠期中出现的一种瘙痒性皮疹,本病可能是妊娠丘疹性皮炎的一种轻型。再次妊娠时可复发。本病于1904年由Besnie等首次描述。1968年Nurse将妊娠痒疹分成早期痒疹和晚期痒疹。Shornick认为妊娠痒疹包括Besnie痒疹、Nurse痒疹和Spangle妊娠丘疹型皮炎。2006年,Ambros—Rudolph等提出重新划分妊娠痒疹,命名为妊娠过敏性皮炎。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