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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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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三级甲等
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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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分为两部进行:有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准妈妈,在确定怀孕之后,在首次孕检的时候就应该进行糖尿病筛查(50克葡萄糖负荷实验),如果结果是阴性的,则应在孕24周后再进行一次筛查。如果结果是阳性的,就需要进一步做糖耐量的检查,一旦确诊为糖尿病或糖耐量受损,就应该开始进行合理的饮食控制和药物治疗。(其实目前国内使用的诊疗指南是直接一步到位:建议所有妊娠妇女在妊娠24-27周期间进行OGTT(即75g糖耐量试验),指空腹12小时后,口服葡萄糖粉75g,其正常上限为:空腹血糖5.1mmol/L,1小时血糖10.0mmol/L,2小时血糖7.5mmol/L,任意一项达到或超过正常上限,可诊断妊娠期糖尿病。)
2016-03-0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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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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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立军 医师
家庭医生在线合作医院
其他
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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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妊娠糖尿病是指怀孕前未患糖尿病,而在怀孕时才出现高血糖的现象,其发生率约百分之一到三,筛检的方法是在怀孕二十四到二十八周之间,喝五十公克糖水,一小时后验血糖,若血糖数值超过标准,则须进一步做一百公克耐糖测试,会不会变成糖尿病这个不好说。祝你健康!
2016-03-10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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