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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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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克将 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心血管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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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应用于临床治疗室性心律失常的抗心律失常药物存在以下问题:有明显的心脏和/或心外副作用,尤其是长期应用;对于冠心病心梗后和慢性心衰患者,除β受体阻滞剂外,I类和II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并不能降低死亡率。临床试验证实,对于严重心功能不全患者,所有抗心律失常药物不能作为心脏性猝死的一级预防药物。值得提出的是绝大多数抗心律失常药物均有致心律失常作用等。
2016-12-27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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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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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弘 医师
家庭医生在线合作医院
其他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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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抗心律失常药物存在以下问题:心律失常的病因诊断不准确;心律失常药物使用欠合理;新的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前景堪忧。同时在临床应用过程中,还存在多种药物联合应用的情况,在联合用药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以达到疗效高、不良反应少为目的。最好不联合用同类抗心律失常药物。-T间期延长,在选用有可能进一步延长Q-T间期的药物时更需慎重。最好避免与可能增加其不良反应的药物合用。β-受体阻滞剂不可与异搏定合用。应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联用时,应十分慎重,且应加强监护。
2016-12-28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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