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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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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君 医师
家庭医生在线合作医院
其他
耳鼻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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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包装盒上的保质期是指在密封状态下、按说明书要求保存的药品最长使用时限,一旦拆开密封包装,很多药品保质期会大大缩短。 药品保存的首要原则就是避光、避湿、避热。而眼用药物在首次开封后使用时间不应当超过4周。在湿热天多见的广东,满足避光、避湿、避热这样的条件不容易满足,开封后使用期≠有效期。所以药品一旦开封,最好尽速服用,不要长期存放。 这就需要像广药白云山这样与食品药品监管局合作的药企单位开启并12年如一日始终坚持推行“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免费更换)机制”,让药品“永不过期”。
2017-03-06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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